巢湖学院与巢湖市人民检察院开展检校共建交流会

发布者:jfxy发布时间:2023-06-30浏览次数:640

在深入学习和践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意见》之际,2023628日下午,巢湖学院与巢湖市人民检察院在巢湖市人民检察院第四会议室开展检校共建交流会。参加会议的有:巢湖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鹏飞、政治部主任刘传龙、王君武副检察长、巢湖市人民检察院检委会专职检委刘荣柱以及巢湖市人民检察院六个检察部的主任,巢湖学院经济与法学学院院长徐志仓、施玮副院长及江海、钱春两位教师。李鹏飞检察长主持交流会。

首先,李鹏飞检察长与徐志仓院长签署了检校双方《合作协议》,李鹏飞检察长向巢湖学院经济与法学学院李凌旭、陈思明、曹有康三位博士颁发了巢湖市人民检察院“特邀研究员”的聘书。

接着,李鹏飞检察长详细介绍了巢湖市人民检察院各检察部的业务职责、队伍建设、工作亮点、检察课题研究热点和难点,期待巢湖学院法学师资加持共建。徐志仓院长介绍了巢湖学院硕士点创建、法学高层次人才引进、法学教师高水平科研成果、法学学生考研等办学成果,期待检校共建促进法学专业高质量发展。

交流会专题研讨了当下各地检察机关正在探索的“相对不起诉+公益劳动”机制问题。李鹏飞介绍了各地检察机关对这一探索的实践尝试,认为该探索存在理论挑战、法律依据不足、形式单一、长效实施和实施长效有待观察和评估等问题,介绍了巢湖市正在开展的此项工作的经验和准备创新的打算。徐志仓结合自己在省政协的调研活动实践,介绍了各地开展此项工作的出发点、工作机制、实施困难,发表了自己的困惑,期待巢湖市检察院的创新作为和检校共建的深入研究。施玮认为“相对不起诉+公益劳动”必须健全实施方案,保证检察机关检查权行使的正义性和民主化。钱春博士从我国刑事法、刑事政策、国外及我国台湾地区的法律实践等角度,论证这一探索的合法性、正当性和程序设计。他认为只要解决这一探索正当性、合法性问题的前提,其后续的工作机制、实施方案都将迎刃而解。江海从“不起诉”案件“刑事违法性”的实质和人民检察院公共利益维护者的职责、轻罪刑事司法趋势、刑事一体化刑事政策等角度阐释了“相对不起诉+公益劳动”的正当性,对巢湖市人民检察院实施“相对不起诉+公益劳动创新机制提出建议。李鹏飞检擦长对每一位发言者的发言进行了交流和回应。参会人员表示研讨会拓展了学术视野,碰撞出了思想火花,启发了工作智慧。

与会人员还就打磨“经典案例”、“决策咨询”、联合申报“安徽省侦查逻辑办案研究会课题”、“检察官实务讲堂”、法学学生担任检察官助理等事项进行了深入讨论并初步拟定实施进程。

此次检校双方《合作协议》签署和检校共建交流会的开展,将有利于促进巢湖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干警与巢湖学院法学教师队伍共建融合,在合作研究中促进巢湖市人民检察院检察业务水平、检察理论研究水平提升和教师应用法治转型,共同服务于地方社会法治建设,共同促进巢湖学院卓越法治人才培养,将检校共建推向新阶段新高度。(文/江海 /巢湖市人民检察院 初审/施玮 终审/徐志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