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届困难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信息化发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2-09-29 浏览次数: 3203

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稳就业保就业决策部署,认真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行动有关要求,着力促进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以下简称“困难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就业创业,根据有关文件规定,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省残联决定共同组织开展2023届困难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信息化发放工作。现就做好我校2023届困难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信息化发放工作作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补贴标准及发放原则

(一)补贴对象。属于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贫困残人家庭、脱贫户(原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及防返贫监测户家庭、退捕渔民家庭、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残疾人身份以及特困人员中的2023届毕业生。

(二)补贴标准。1500元/人的标准一次性发放,主要用于补助困难毕业生求职创业过程中的相关费用,缓解困难毕业生求职创业费用压力。

(三)发放原则。坚持部门协同、诚实守信、属地管理、高效便捷的原则。

二、申领发放程序

(一)网上自愿申请(202210月10日至11月20日)。符合补贴条件的困难毕业生可通过支付宝城市服务“阳光就业”专栏、微信小程序“阳光就业”注册登录个人账号,进入“2023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模块,按照信息系统提示要求如实、完整、准确填写申请信息,进行网上申报。毕业生可以在“安徽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s://www.ahzwfw.gov.cn/)或“安徽省阳光就业网上服务大厅”(网址:http://ygjy.ah.gov.cn/)的“登录政务服务网注册单位账户”模块完成个人注册后,通过阳光网的“安徽政务服务网用户统一认证登录入口”模块使用政务服务网账号进行登录。“安徽省阳光就业网上服务大厅”,进入“2023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模块,进行网上申报;如已注册过政务服务网账号可直接登录后申报;原阳光网老账号请通过“阳光网个人登录模块进行登录”。

(二)信息系统校验(202210月10日至11月21日)。为减少困难毕业生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提高工作效率,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7部门将通过部门间信息共享机制,利用信息系统审核校验困难毕业生提交的申请信息,及时提示困难毕业生审核结果。逾期提交申请信息,系统不再审核校验。

(三)人工审核校验(省厅时间安排为202210月10日至1130日,我校截止时间为11月15日)。人工审核校验前需进行信息系统校验,信息系统自动审核校验不通过而毕业生认为自己符合申请条件的,可在信息系统下载相关申请表格(见附件),填写纸质申请表,并携带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明材料(主要是家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相关证明材料、脱贫户家庭《扶贫手册》《帮扶手册》或《脱贫光荣证》等、退捕渔民家庭相关材料、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相关材料、毕业生本人或其父母残疾证以及特困高校毕业生等相关证明材料),提交所属学院进行人工审核校验初审,初审通过后以学院为单位,于11月15日前统一将材料交学工部就业指导中心。就业指导中心人工审核校验复审通过的,统一在申请表上加盖学校公章,并集中统一提交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进行信息系统审核校验终审。

(四)多渠道公示(202212月1日至12月8日)。对通过信息系统校验、人工审核校验的信息,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通过安徽省阳光就业网上服务大厅进行网上公示,学校将在校园网和就业网同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日。

(五)及时拨付资金(202212月28日前)。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部门在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采取资金直补到人,通过银行代发方式,由学校在资金拨付到位后于202212月28日前,将补贴资金足额发放到符合条件的困难毕业生提供的银行卡中。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发放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关系困难毕业生切身利益。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明确专人负责,精心组织实施。要针对性做好相关就业创业政策解读和宣传发动工作,鼓励毕业生合理使用补助资金,积极择业创业,早日顺利就业。要切实加强求职创业补贴政策宣传,详细讲解求职创业补贴信息化发放程序、时间节点和注意事项,加强跟踪指导,让每一名符合条件的困难毕业生都能知晓政策、熟悉流程,主动摸清符合申报条件的困难毕业生基本信息,并协助其进行申报,做到应报尽报。

(二)规范审批。要严格按照规定,对信息系统审核校验不通过的,认真做好人工审核校验,严格把好纸质材料审核关,确保纸质材料与上报电子汇总表中姓名、身份证、银行卡号、开户行等重要信息一致。要按照时间节点,组织好人工审核校验初审,并做好集中统一上报工作,让申请人“最多跑一次”,提高审核校验效率。

严明纪律。每位毕业生大学在读期间仅有一次机会获得一次性求职补贴,成功申请过补贴的学生不得重复申报(例如专升本学生专科期间已获得过补贴,则不可再次申请)。对虚报、谎报、信息不实的,一经发现立即纠正,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对违反规定擅自扩大发放范围,或采取欺骗手段截留、挪用、挤占资金的,要依纪依法处理。学校将公布监督举报电话,主动接受监督。对审核通过学生名单进行公示过程中需注意保护个人信息和隐私安全。

四、监督举报电话、电子邮箱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12333、0551-62998233,

省教育厅: 0551-62831871

省民政厅:0551-65606286

省财政厅:0551-68150460

省农业农村厅:0551-62642731

乡村振兴局0551-62603655

省残联:0551-62999476

    

    安徽省2023届困难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doc

    安徽省2023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人工审核花名册.xls

    安徽省2023届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注意事项和人工审核提交材料说明.docx                                                             

                                                            学生工作部(处)

                                       2022年9月29日